sdr是什么意思
一、sdr是什么意思1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 )又称“纸黄金”(Paper Gold ),最早于1969年发行,是国际货 ...
一、sdr是什么意思
1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 )又称“纸黄金”(Paper Gold ),最早于1969年发行,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成员国认识到的份额分配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2 .其价值现在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和英镑组成的篮子储备货币决定。 成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的情况下,可以将其换成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成员国,偿还国际收支逆差或基金组织的贷款,可以和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作为国际储备工作。 这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本来拥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补充,因此称为特别提款权。
3 .最初发行时每单位0.888克的钱,与当时的美元等值。 发行特别提款权的目的是补充可以自由兑换黄金的货币以维持外汇市场的稳定。
4、2015年11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宣布人民币将于2016年10月1日加入SDR (特别提款权)。
2016年10月1日,特别提款权的价值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英镑5种货币组成的1篮子货币的当期汇率确定,所占权重分别为41.73%、30.93%、10.92%、8.33%和8.09%。
5、2008年,发生了世界金融危机,美元地位再次受到冲击和质疑。 为了缓和全球金融系统流动性的紧张,我们希望通过将SDR也分配给至今没有分配SDR的新兴市场国家,更好地反映经济地位。 IMF在2009年创造了1826亿SDR,根据IMF的份额为每个成员国分配。 这是史上第三次,是最大规模的SDR发行。 世界各国拥有的SDR总额由此达到了2041亿。
二、份额分配
1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规定,基金组织的成员国可以亲自参加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成为特别提款账户参加国。 会员国也可以不参加。 参加后退出时,只需事先书面通知,即可随时退出。 基金组织规定了每五年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基本期间。 IMF每五年对SDR货币篮进行例行复审。
2、第二十四届基金年会在第一次分配期间,即从1970年到1972年,发行93.148亿特别提款单位,按成员国缴费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份额越大,分配越多。 这次工业国分配了占合计74.05%的69.97亿美元。 其中美国分配最多,为22.94亿,占总额的24.63%。 这种分配方法最少需要资金的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分配大部分。 发展中国家对此非常不满,要求改变这种不公正的分配方法,要求结合特别提款权和援助,增加在基金组织中的份额,使特别提款权能够更多地分配。
3、2006年9月18日,在新加坡年会上,中国缴纳的份额从原来的63.692亿特别提款权(约94.655亿美元)上升到80.901亿特别提款权(约120.23亿美元),相应地,中国在IMF中所占的份额排在其他中国前面的也是发达国家。 日本、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和加拿大。
4、2010年11月15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完成了构成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 )的一篮子货币例行5年审查,调整了货币篮子的权重,美元和日元权重略低于欧元和英镑的权重欧元的权重从34%上升到37.4%,英镑的权重从11%上升到11.3%,日元的权重从11%下降到9.4%。
5、2015年11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主席拉加德宣布将人民币放入IMF特别提款权(SDR )货币篮子,决议将于2016年10月1日生效。
三、主要用途
根据《基金协定》第19条第3款的规定,参加国可以根据国际收支平衡或储备地位的需要,安排基金组织在特别提款权账户下兑换成其他参加国自由使用的外汇。 基金组织收到申请后,可以协调指定一些参加国(国际收支状况好,国际储备地位强)作为承兑特别提款权的对象,在规定期间内与申请国汇款。 申请国的这种汇率没有比例限制,所有持有的特别提款权都可以兑换成自由使用的外汇。
根据《基金协定》第19条第2款(b )的规定,一个参加国也可以通过与其他参加国协商,以特别提款权兑换成等值的其他货币(包括不能自由使用的外汇)。 不需要得到基金的批准,也不需要遵守基金的相关规定和原则,包括汇款“需求”方面的限制。 但是,这种交易基于不违反《基金协定》第22条规定的原则(变更国际储备结构)。
3.《基金协定》根据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参加国将特别提款权账户下持有的特别提款权转入一般资源账户,该参加国在一般资源账户下储备的部分不足其配额的25%形成的债务或用于偿还其不足资金的其他债务基金特别提款权部在收到该申请国的申请后,实际上必须将该特别提款权兑换成其他参加国所需的货币,转入该申请国的一般协议元账户,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基金必须得到有关汇率国的同意。
4 .根据基金组织目前的决议,特别提款权以可调整的比例,汇总显示5种自由使用货币的货币价值(称为特别提款权篮子),其货币价值具有相对稳定性,可以作为货币价值单位。
根据《基金协定》第30条的规定,只要得到基金组织的批准,特别提款权就可以用于基金成员国和非成员国之间的其他相关金融业务。 从基金组织现有决议和现在的实践来看,特别提款权已经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之间用于长期贸易支付、特定贷款、国际金融结算、国际金融业务保证金、基金利息和红利支付、赠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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